好消息!8月1日起,上海300平以下培训机构无需提交消防验收意见!
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工程款
大于100万元需要提交验收次材料
其他情形应当履行机构自查程序
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参与自查工作
培训机构不存在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的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消防审验和备案的,培训机构或其举办者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上海市消防条例》《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对培训场所开展安全自查。
建立部门联合机制
面积超过300平方米或者工程款
大于100万元需要提交验收次材料
其他情形应当履行机构自查程序
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参与自查工作
培训机构不存在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的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消防审验和备案的,培训机构或其举办者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上海市消防条例》《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对培训场所开展安全自查。
建立部门联合机制